原南通市崇川东方整理厂地块位于南通市崇川经济开发区。调查范围东至青伍路,西至空地,南至南通神创纺织有限公司,北至空地。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11185m2。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不明确,因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土壤样品中7项重金属(镉、铅、六价铬、铜、镍、汞、砷)、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锑、甲醛均未超过评价标准,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除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pH指标,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是该地块特征因子,超标原因主要考虑为原南通市崇川东方整理厂早期生产活动的影响,pH值偏碱性,考虑地块内生产活动曾使用大量洗衣粉。地表水监测项目为:pH、总磷、氨氮、硫化物、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挥发酚、总锑、色度、可吸附性有机卤素、、石油烃(C10-C40)、重金属7项(镉、铅、六价铬、铜、镍、汞、砷)、VOCs(27项)、SVOCs(11项)。检出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底泥监测项目;与土壤监测项目一致,均未超过评价标准,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原南通市崇川东方整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土壤样品及底泥样品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表水样品中检出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值;地下水中硫酸盐、耗氧量、氨氮和硫化物均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 调查地块土壤中监测点位各类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