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center环保落实情况公示

原南通天腾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原南通天腾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南通市崇川经济开发区,观东街以东、青年中路以北。本次调查范围东至营船港,西至观东路,南至驾校,北至沿街商铺。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17619.34m2(约26.4亩),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根据《南通市崇川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12.07)》,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21),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属于《关于发布崇川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高风险遗留地块管控区域的公告》中规定的高风险遗留地块,且地块内仍有建(构)筑物,地块内堆放了大量电缆线,导致部分疑似污染区域不具备布点采样条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341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等企业关闭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通环办〔2023〕8号)要求,“根据高风险遗留地块开发利用现状,分类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仍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情况导致部分疑似污染区域不具备布点采样条件的,在不影响有关建(构)筑物、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且不存在安全隐患和二次污染的条件下,调查布点应尽可能接近疑似污染区域,并充分论证未能采样区域对调查结论的影响,此类调查报告仅作为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参考(简称“现状调查”),后续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或用途变更时要依法依规开展补充调查。”因此,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标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历史影像图情况,早期地块为窑厂,1998年~2003年地块属南通华力毛纺织染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南通才华漂浆有限公司。2003~2009年,地块属南通华力毛纺织染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南通华祥色织有限公司、南通才华漂浆有限公司、南通北斗星纺织有限公司、南通嘉楠纺织品有限公司、南通朝辉纺织品有限公司;2009年,南通华力毛纺织染有限公司将厂房租给南通天腾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生产。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潜在污染物识别,本次调查地块的所关注的污染物为pH、色度、COD、氨氮、总磷、AOX、氟化物、硫化物、氯化物、苯并[a]芘、汞及其化合物、石油烃(C10-C40)、总锑、苯胺、三溴甲烷等。应进行第二阶段现场采样工作,通过实验室样品检测分析,判断地块是否受到历史上生产活动的影响。

三、初步采样调查及结论

1)我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导则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包含一个土壤对照采样点),采样深度不低于6m,共送检土壤样品77个(包括6个对照土样品,7个平行样)。共布设8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9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共布设1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布设1个底泥采样点,采集2个底泥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土壤和底泥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因子、总锑、石油烃(C10-C40)、三溴甲烷。地下水监测因子为pH、氨氮、硫化物、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挥发酚、总锑、色度、可吸附性有机卤素、三溴甲烷、石油烃(C10-C40)、重金属7项(镉、铅、六价铬、铜、镍、汞、砷)、VOCs(27项)、SVOCs(11项)。

2)土壤和底泥样品分析:所以样品检出因子均未超过评价标准,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地下水样品分析:本次检测样品中,除D6氯离子、耗氧量、氨氮,D2氯离子,D1耗氧量,其余检测值均满足相应的地下水IV类。D1、D2地下水监测井位于本次调查地块内上游位置,且原为仓库,无漂白染色等工艺,考虑上游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中氯化物、氨氮产生一定的影响。D6地下水监测井位于本次调查地块内下游位置,且氯化物、氨氮为特征因子,考虑地块历史生产活动及上游企业纺织印染企业对其造成的影响。耗氧量、氯化物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规定的一般化学指标,环境风险较低,无需进行进一步调查。

4)地表水监测项目为:pH、COD、总磷、氨氮、硫化物、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挥发酚、总锑、色度、可吸附性有机卤素、三溴甲烷、石油烃(C10-C40)、重金属7项(镉、铅、六价铬、铜、镍、汞、砷)、VOCs(27项)、SVOCs(11项)。除总磷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值,其余检出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值。

       结论:综上所述,原南通天腾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块暂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满足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后续土地收回,需依法依规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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