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通海大道南、东珠路西C28-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调查单位:江苏标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海大道南、东珠路西C28-01地块位于南通市启东市滨海新城。调查范围东至东珠路,西至滨江大道,南至海虹河,北至通海大道。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81184平方米。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15个土壤采样点位(包含一个土壤对照采样点),采样深度6m,共送检土壤样品66个(包括4个对照土样品,6个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锌、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氯化物、硫化物、石油烃(C10-C40)。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包含一个地下水对照采样点),井深6m,共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1个对照点水样,1个平行样),监测项目pH值、理化性质、石油烃(C10-C40)、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锌、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
根据通海大道南、东珠路西C28-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土壤样品相关监测因子检出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_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样品,除氯化物、硫酸盐指标,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氯化物、硫酸盐不属于本次调查地块的特征因子,且常规化学指标,环境风险较低;监测结果显示对照点氯化物同样不符合IV类水标准,超标原因主要考虑为早期该地块属于海洋滩涂,且现今地块距离黄海仅1km,受海水潮汐影响较大,导致硫酸盐和氯化物含量偏高。但硫酸盐和氯化物属于常规指标,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硫酸盐和氯化物不属于重点管控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无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综上所述,通海大道南、东珠路西C28-0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满足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顾建亚
联系电话:0513-855955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永兴路218号20幢(中科科技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