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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公示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土十条”中指出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应当“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其中,为“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应当“自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并且“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土十条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盐城市2023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为响应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江苏标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受到委托后搜集了企业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排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通过对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构筑物、物料存储及转运、工业生产活动及设施、污染防治过程及设施开展的现场排查,结合企业历史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信息,判断公司现行人员管理和生产监督管理较为规范,整体上人员管理和生产管理导致土壤污染可能性较低,但企业投产时间较长,重点环节较多,风险物质较多,需加强管理并引起重视,具体排查结果如下:

1、场地内主要构筑物地面防渗为水泥硬化,路面道路存在裂缝。

2、目前事故应急池1号和2号装有废水,3号装有处理合格的清水,建议应急池保持空置。

3、存储环节包括储罐、原辅料仓库和车间临时储存,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和管理经验,大部分储存设施均有防渗导流措施和检测预警体系。

3、三废处置过程及设施隐患排查,三废处理设施区分区较明确,地面有硬化,现场有预警设施和风险管理措,泄漏风险和隐患较小。

4、工业生产过程及生产设施中反应装置基本具有相应的防渗和预警检测系统,同时生产过程中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有事故管理措施,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并定期巡检和维护。

综上,厂区内整体硬化和防渗情况建议加以完善,各类检测预警体完善。建议对存在泄漏风险节点进行改进,减少泄漏风险;并持续做好检测预警管理、日常巡检和管理以及LDAR跟踪检测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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