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调查单位:江苏标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位于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3333.33平方米。地块北至规划横三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东至桃花苑。根据《如东县RD-17单元洋口港城区详细规划》,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科研用地(A35),适用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评价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标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结合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地块之前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坑塘。地块内无企业存在,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为地表水、居民区、学校等。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无畜禽养殖。因此调查地块周边无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不会造成影响。根据土壤样品快筛检测结果:XRF铬、砷、铅、镍、铜、镉、锌、汞均检出,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二类用地筛选值。现场PID快速检测的有机物浓度范围为0.413-0.639ppm,未见异常。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得到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坑塘,未发现固体废物或外来堆土等污染源,周边环境不存在潜在污染。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符合《如东县RD-17单元洋口港城区详细规划》中规划的科研用地(A35),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根据规划进行后续地块利用。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调查单位:江苏标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位于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3333.33平方米。地块北至规划横三路,南至农田,西至农田,东至桃花苑。根据《如东县RD-17单元洋口港城区详细规划》,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科研用地(A35),适用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评价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标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结合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地块之前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坑塘。地块内无企业存在,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为地表水、居民区、学校等。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无畜禽养殖。因此调查地块周边无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不会造成影响。根据土壤样品快筛检测结果:XRF铬、砷、铅、镍、铜、镉、锌、汞均检出,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二类用地筛选值。现场PID快速检测的有机物浓度范围为0.413-0.639ppm,未见异常。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得到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坑塘,未发现固体废物或外来堆土等污染源,周边环境不存在潜在污染。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规划横三路南侧、桃花苑西侧地块符合《如东县RD-17单元洋口港城区详细规划》中规划的科研用地(A35),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根据规划进行后续地块利用。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